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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工地上上班,前段时间在工地上上班的时候,导致死亡,工伤保险死亡赔付2017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保险纠纷 2018-07-26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及申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带以下材料到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

    进行工伤职工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另行出具:


    (1)《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2)《工伤证》;


    (3)《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表》;


    (4)工伤认定结论;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认申请表》。


    二、办理参保手续:


    1、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北京市参保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协议书》。


    2、用人单位填报《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北京市工伤保险基数核定表》和本单位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的证明等材料,并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3、新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无明确

    经营项目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中的第二类行业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参保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


    4、用人单位如有工伤职工应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根据amp;lt;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amp;(GB/T16180-2006)判断应该为十级,但具体的伤残等级应最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省略有不同)。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该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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