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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做连锁经营,钱能退出吗?

连锁加盟合同 2024-03-27 0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退出连锁经营业,传销是不以商品交易为目的,而是通过“加盟者”所交的“加盟费”为目的,认为传销是进步的新事物,而传统的卖场销售是落后的旧事物;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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