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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打了起来,但是没有受伤。一方故意去检查,花了2000元。对方是如何处理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7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一方都受伤的,互相承担责任。事件的起因及双方受伤程序,是分担责任的主要依据。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对方的伤情,分别追究责任,各自赔偿对方的损失
  • 以双方均有损伤为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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