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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苏的游客。5月20日,我和旅游团一起从深圳香港澳门旅行。在去深圳到香港的路上,被送到海关的导游卖了一些东西,并同意我们选择风格,然后邮寄到江苏的住处!5月21日,我向导游询问,得知我们买的东西已经邮寄出去了,我立刻觉得被骗了,于是提出退货!随团导游说,他回到深圳接受治疗。到达深圳后,随团导游与海关导游进行了良好的沟通。让我们收到货物并寄回。海关导游将全额退款。收到货物后,我们联系了深圳海关导游。另一方回复说,我们必须在退货前发现货物损坏,并扣除10%的费用。现在两位导游都不接我们的电话,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权利?

海关商检 2024-03-28 07: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旅游过程中因导游的原因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给游客造成损害的,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旅游受骗维权的途径:如果旅游者有证据证明因导游、领队胁迫、诱骗购物等不法行为而遭受损失,可以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游者可以依法向有关法院起诉销售者,请求销售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者拨打当地工商局的投诉电话12315。要注意: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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