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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QQ空间发送我的照片,未经他人同意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侵权赔偿 2024-03-28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图片侵权,可以根据行为人是否有以下行为进行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相片,涉及侵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相片,涉及侵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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