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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承包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土地纠纷 2024-03-28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工程承包合同,参照合同法及关于审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来处理。
  • 承包工程合同书写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等等。 双方签字同意即可。
  • 《民法典》规定承包合同需要具备的内容应该有:承包合同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承包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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