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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肥的卖家,我的房子已经卖了,但还没有过户,现在又不想卖了,买家已经付了首付。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3-28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是起诉房地产商,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十八条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而对于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此,如果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可选择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具体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是否签合同,是否付款?是否已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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