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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妈妈在5月22日左锁骨处做了一把小针刀手术后,因为针刀刺得太深,导致胸膜刺破,导致左气胸95%,然后去南昌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做了左肺大泡切除术。后来医生说肺大泡切除术跟他没关系,医生说只是把我妈做成气胸,我妈做肺大泡切除术,跟他没关系,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28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患双方直接或通过医院所在地县市区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解决医疗纠纷;患者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依法处理医疗纠纷;诉诸法律手段,由法院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住院期间发生医疗损害,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然后列举受伤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等。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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