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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老房子拆了剩下宅基地怎么不给确权

土地纠纷 2024-03-28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你好,土地确权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
  • 土地不给确权的原因有很多种,建议先问清楚为什么不给确权。以宅基地为例,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能确权的。

    1、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国对基本农田是有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如果实在没地建房,要占用一般耕地建房,可按相关流程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以建房;但如果想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那是不行的,是违法的。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确权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制度,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在1999年之后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
    因为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个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4、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很多家庭存在着超占宅基地面积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区分历史阶段,进行相应处理后再进行确权,未处理前自然是不能确权的。
    5、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另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为住宅的,只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6、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并成片征拆范围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
    如果不久后就要拆迁了,而宅基地确权还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的,这种情况也就没必要确权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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