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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农民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时被社会保障部门拒绝?刘在深圳找工作时丢了身份证,就借了一个老乡的身份证找工作。公司雇佣了他,并按规定为他申请了工伤保险。刘某上班不到一个月,发生工伤事故,被机器压伤,送医院抢救治疗,截肢手术。据医生估计,至少六级残疾。当刘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时,由于身份证与本人不符,被社会保障部门拒绝。请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找出社会保障部门拒绝他的依据。

工伤索赔 2024-03-28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工伤,由有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职工除了享受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外,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的话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待遇
  • 可以要求调换工作岗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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