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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律师!请问你,事情是这样的,我从韶关货运公司到厦门,途中必须从广州到厦门,到厦门后,因为我们的一些事情错误,现在厦门货运公司不给我们,原因是厦门货运和韶关货运,厦门货运到韶关货运,结果韶关货运压碎厦门货运,韶关货运拒绝赔钱给厦门货运,现在厦门货运把我们公司的货物作为韶关货运的筹码压在他们公司。他们是否私下扣押了我们的货物。

运输合同 2024-03-28 1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货物运输纠纷哪里投诉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货物运输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比较常见的是向邮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七条 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物流合同中常见的格式条款及其效力1、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托运人自行承担责任。作为专业运输的物流企业,对于运输安全需要的包装水平显然具有更专业的认识。仅仅笼统的约定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2、货物外包装完好,本公司对货物的内在数量、质量、损坏均不负法律责任。该条款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的货物内在损坏,承运人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对方权利,加重对方的义务,属于无效条款。3、托运人应当为货物投保,保价费为3%(视具体情况),未投保的货物如丢失损坏,最高按运费的3倍(视情况)赔偿。目前我国主要对航空、邮政、快递、铁路、海运几种运输方式设立了限制责任制度,对于公路运输并无该种规定,因此该种争议应当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其次,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托运人有强制保险的义务,这种条款明显会加重托运人的负担。视为无效!4、货物自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为45天,逾期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索赔是受害人的法定权利。《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法律并未对物流运输纠纷规定特别的诉讼时效,因此应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即二年。诉讼时效属于法律制度的范畴,不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该种条款的约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货物运输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比较常见的是向邮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温馨提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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