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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第一胎是否罚款,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其他 2024-03-28 1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不会罚款会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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