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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上标明了由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人还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吗

其他 2024-03-28 14: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管辖有异议 ,可及时提出管辖异议
  • 借款合同约定管辖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约定管辖内容不明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管辖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所以当事人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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