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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有事请假,请假的那几天社保需由自己承担吗?公司应承担的部分由自己出

其他 2024-03-28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费用,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五险。
  • 在上班的过程当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请假的状况,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请假休息或者是出门办理事情,可是有一些公司规定请假三天需要自费缴纳社保,社保是我们作为职工的权益,很多公司都会帮助员工缴纳社保的,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请假多久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呢。
    公司交社保请假超过多少天自己承担?
    请假与社保费用并无关系,但现实中好多单位规定会有类似规定,请签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为员工提供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请假等原因而取消。
    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单位就有义务帮你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
    按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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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规定事假期间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存在法律风险。原因为:
    1、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以约定形式减免用人单位的这一法定义务。
    2、劳动者请事假是得到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员工的事假,也可以规定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而不为其缴纳社保的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律依据。
    3、劳动合同因法定和约定情形中止的,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除此之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关于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显然,员工请事假与劳动合同因故中止不可同日而语。
    就此而言,单位要求员工承担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也欠缺合理性。
    至于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不违反法律规定。这部分费用本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由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没有劳动报酬,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垫付了这部分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以后的工资报酬中进行扣减。
    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扣减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说不管员工请假7天以上还是超过15天,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
    《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0内,必须代扣代缴“五险”,并没有规定“假期问题”企业可以让员工全额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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