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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最终保险公司不全赔偿,对方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8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出车祸我方全责应由你和保险公司承担由于你是唯一的责任方,不负责任方的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应由你和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只在赔偿和保险责任的限度内进行赔偿。相关规定如下: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无过错的,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车辆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 具体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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