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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服怎么办

招标投标 2024-03-28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政府法制办询问
  • 你好,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 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如果该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则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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