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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时间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28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不是离婚为前提的,有效。若是以离婚为前提的,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且对方返还的,视为没有生效
  • 您好,如果之前离婚在民政局备案,符合法定程序,那么该协议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一个月,即离婚协议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应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后才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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