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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工厂签了一份为期三个月的合同,但我做了两个月。我不想这么做。我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签了三个月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当事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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