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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判决我们离婚了,可对方不离,又起诉中级人民法院,我该咋办?

起诉离婚 2024-03-28 1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中院和解
  • 你好,可以邮寄送达判决书
  •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对方不出庭的,就可能不会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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