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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工伤索赔 2024-03-28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是否能得到单位的经济补偿那就要看看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雇的,符合上面的其中一条就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伤七级职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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