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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是法院执行结案?

刑事辩护 2024-03-28 19: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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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法院结案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法院结案包括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6、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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