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医院病人档案需要多久

其他 2024-03-28 1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医院病人档案保存期限是:
    1、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
    2、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