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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夫离婚前用房产证贷了款,现在已经离婚一年多了,他还不上,现在要求我和他对半,但是离婚时房产我没有要,我需要承担这个还款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8 2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议或者诉讼解决
  • 在离婚时,房贷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偿还。也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
    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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