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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长期的工作,但我只做了一个月就辞职了。他按临时工的工资给了我。我能找到他吗?我能找到他吗?

讨薪 2024-03-29 00: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找到证明本人在本单位工作过的证明。可以找找有没有留存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等文件;如果没有的,还可以用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单、工资转账记录、工资交易流水单等证明本人在本公司任职。要找到公司尚欠薪水未发的证据,可以提供工资交易流水查询来证明,也可以直接找老板写欠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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