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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报警会告诉我的家人吗?

暴力犯罪 2024-03-29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强奸案件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以及奸淫幼女的案件。违背妇女意志是构成强奸案件的主要标志,而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系强奸案件实施的主要手段。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强奸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是违背女性意愿和发生性行为。也就是说,“违背女性意愿”和“发生性行为”这两个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强奸罪的指控都不会成立。对于“是否发生性行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对体液的取证予以证明。当然,以目前的刑事司法鉴定技术,对于体液等物证的提取存在一定的时效性。由于没有及时报案及取证送检,导致最后无法证明“发生过性行为”或“是某人与受害者发生了性行为”,因而最后无法成功的追诉罪行的案例不在少数,解决这个问题除了靠“及时报警、取证”的宣传外,还需期待刑事司法鉴定技术的发展。法律依据: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你好,这边发生多久了呢?已经报警了吗
  • 你好,需要根据案件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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