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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婚姻期间我有十万元的债务,离婚我无需对方共同偿还,但对方说此款并非借款是否有应对办法?

婚姻债务 2024-03-29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数额是多少?债权人怎么给的款
  • 先偿还借款后再离婚
  • 离婚欠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进行偿还。如果是一方借款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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