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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吗,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29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属于合同,可以请求撤销
  • 可以请求撤销,但若确实已经履行完毕且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得到法律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一般不能随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或者是在办理离婚证之前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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