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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好处,法律上如何认定

其他 2024-03-29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 可以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你们可以在公示期提出异议,证明你们是实际使用人
  •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如下好处:
    1、能够保障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恶意抢注带来的社会风险;
    2、促进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持续、蓬勃发展;
    3、能够稳定社会秩序;
    4、禁止恶意抢注商标的其他好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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