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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加盟别人医药公司成立分公司,现在不打算挂靠了需要注销现在营业执照吗

合同纠纷 2019-04-14 1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9、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 (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
    (1))   
    2、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表式
    (2))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分公司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或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2)“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3)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一致;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quot;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 “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 ┑羌鞘芾怼?】第 号”中( )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quot;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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