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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喊我去他家喝酒,一会朋友的朋友不请自来,吃过饭他骑车摔倒了,我要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9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如果朋友一起喝酒与造成车祸存在因果关系,则一起喝酒的朋友需承担责任。 反之,如果朋友一起喝酒与造成车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一起喝酒的朋友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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