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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比工资低,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社会保险 2024-03-29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 您好,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按照社保缴纳的平均水平,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生育津贴比工资低后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补足。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通常是一次性发放的,产假期间工资是每月发放。
    生育津贴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可能高于本人工资,也可能高于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需要将生育津贴全额给付本人,等于生育期间的收入增加了。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所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就需要单位把差额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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