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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怎么转移到其他城市,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 2024-03-29 16: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 法律分析:
    (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2)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4)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医保转移手续如下:
    1、应当先到医保所在地经办机构中止参保,如有欠费,应当及时补缴,开具参保凭证;
    2、再转入转入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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