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被执行人惧不执行和解协议,我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也提了财产线索,保全的房子正在拆迁中,被执行人已在拿过渡费,多次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执行局不恢复强制执行,找中院执行他们说不是他们的案子,这案子怎么办,找什么部才能办。

其他 2024-03-29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以邮寄的方式立案,以下为邮寄材料: 1、执行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信息); 4、仲裁裁决书; 5、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材料(如果有)。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连云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