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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快出生了,我要送人,有没有家庭想收养?

收养 2024-03-29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收养子女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以上;5、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6、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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