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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房子归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31 0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 您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无效婚姻的房产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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