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重庆孤儿院收养孩子有哪些要求?

收养 2024-04-01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到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当事人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办理收养。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执行。根据收养的对象的不同,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等,提交的证明材料也有所区别。二、领养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 你好,请详细说明情况
  • 您好,根据收养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以上是基本条件。如有特殊要求,可以追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