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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商品营养成分表和商家宣传的不一样。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消费者维权 2024-04-02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若消费者使用了过期产品,可以要求赔偿十倍金额。若消费者没有食用直接退还,可要求商家退还全额及进行十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 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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