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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00年6月在公司工作,2014年4月从公司辞职,2014年7月回到公司,公司从2018年开始向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希望公司在2000年6月至2017年12月31日缴纳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4-04-03 05: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缴纳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本市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辞职了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呢?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劳动者的公积金已经停缴。2、若劳动者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3、若劳动者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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