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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在早上八点左右开车撞人后到中午去交警队自首,被撞者是轻微伤,这算不算肇事逃逸,该如何解决和受什么处罚?谢谢!朋友在早上八点左右开车撞人后到中午去交警队自首,算不算肇事逃逸,该如何解决和受什么处罚?

交通事故 2019-04-29 1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逃逸,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在上述量罚幅度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 属于逃逸。 全责。 你好,首先,是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本案涉嫌交通肇事罪,量刑起点为3到7年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的,量刑起点在7年以上。 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
    在本案中,你有自首、积极赔偿损失、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 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争取最轻处罚,积极争取判处缓刑。
    其次,是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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