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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的老房子要拆了,爷爷奶奶都死了。没有遗嘱。现在老房子的户口是我(孙子)的名字。拆迁是如何分配的?跟我没关系吗?房子应该是爷爷奶奶的直系孩子,也就是我爸那一代继承的?如果我父亲名下有房地产,可以分为拆迁安置房或者低价房吗?

遗产继承 2024-04-03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拆迁房屋确定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依法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继承房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与老人居住一起并且长期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至于多分的具体份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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