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没领结婚证,没办酒席,同居才两个月左右怀孕,现在小孩两个月,在一起没有两年,给了彩礼18.8,每个月给了几千块生活费,如今女方一直又在讲钱,本来是即将办酒席,后面因为女方要钱就取消了,女方现在在娘家带人,隔三差五来要钱。女方不喜欢小孩,现在是彩礼不想退,孩子又想挣着

同居 2024-04-04 12: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了小孩没有结婚证,之前给的彩礼钱可能需要退还男方一部分,除非孩子归女方抚养,可以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