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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里面财产被没收,要去什么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2024-04-04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
    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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