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不一定需负刑事责任,应从事故致死的主要原因、主要责任人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评定。机动车驾驶人并非唯一可能导致车祸发生的主体,另一涉事机动车驾驶人或另一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都有可能存在相应的过错,最终导致该事故以及致死结果的发生。
若肇事者无过错,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可能触犯刑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