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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生用别的医生工号开药导致患者发生重大事故,责任怎么判定,因为我母亲发生白血病和人葡萄球菌感染是三生制药厂能处处禁用了对象医生还超量使用进去。导致当天夜里突发三级高血压。护士两次通报值班医生值班医生都不过来而且冒用其他医生工号开药导致病人脑死亡才过来。

安全事故 2024-04-05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责任认定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一般无法简单给到结论,最好可当面咨询专业的律师,为你分析相关的情况。
  •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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