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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车辆被后车撞,后车全责,有定责书。后车的保险公司负责定损理赔车被撞坏的部分,现场车未熄火,未发现发动机问题,跟定损员沟通到四s店维修定损,隧开车前往,于行驶十多公里后,发动机报警,停车熄火后打不着火了,经检查被撞的泠却液泄露,发动机温度过高引起。后拖车到4S店,经检测,发动机需要大修,大修费用一万左右,换一个发动机一万五,保险公司已间接损坏为由决绝赔偿发动机部分的费用。现需要就发动机维修费用与其他费用损失需要诉讼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车辆被后车撞,后车的保险公司负责定损理赔车被撞坏的部分,现需要就发动机维修费用与其他费用损失需要诉讼

保险纠纷 2019-04-22 1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双方车辆维修费按以下进行:
    1、非机动车的维修费,有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先行报销最高2000元的维修费。如果不超过2000元,都是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实报实销,花了多少报销多少。
    超过2000的话,超出部分机动车一方继续承担70%,非机动车一方子承担30%.
    2、机动车的维修费。由于非机动车没有交强险,所以机动车的维修费就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共同承担了。
    也就是机动车一方自己承担70%。非机动车一方承担30%。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关于车辆的定损维修费用,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过高要求不必理会。对方若起诉了,请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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