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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庭上怎么说话

劳动仲裁 2024-04-08 04: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开庭后,当事人需要按照仲裁庭的流程安排来讲话,在轮到本人的顺序时,就可以陈述本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和本人所提供的证据的基本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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