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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公结婚后卖的房子,是我婆婆首付按揭的,写的也是我婆婆的名字,他后期要将房屋作为继承的方式给儿子,说儿媳是不能有继承权的,我想问我老公继承了这个房子,我如果离婚了,我能分的这个房子的一部分么?

遗产继承 2024-04-08 14: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子财产继承分割方法如下: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复婚房子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后再复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1、如果当时离婚时有约定,那么就根据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再复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2、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
    如果又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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