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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993年结扎手术失误,我造成了严重的医疗事故后遗症,导致了8次手术。几乎所有的器官都被切除了。这几年没有报手术费、医药费、车费、误工费的精神损失费。我有合同、协议、鉴定、村、镇、县卫生计划生育局互相推迟。我该怎么解决?请律师帮我解决难题。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4-08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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