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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已经下调解书,房子归对方,对方付我一半房款,如果对方一直不付款申请执行的话,他只有一套房子,没有其他财产,法院会拍卖房子吗?离婚诉讼,房子归对方,如果对方一直不付款申请执行的话,没有其他财产,法院会拍卖房子吗?

离婚 2019-04-17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登公告,公告必须十五个工作日才能开拍卖会。
    接着就要看能不能拍卖出去了。
    不能拍卖出去的,可再拍卖二次。每次拍卖的间格是二个月左右。拍卖公司要写调价报告给法院,法院批准后,才能再拍卖。
    三次拍卖都流拍的,法院还会有一个六十日的变卖期。
    变卖也不能卖出去,就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应当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合肥的,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未在合肥的,不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1、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归还借款,只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
    2、双方当事人又达不成以物抵债的协议。
    3、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拍卖,所得价款用手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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