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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门诊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社会保险 2024-04-09 08: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异地看门诊报销的适用对象及条件包括:一、异地常住工作人员;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四、一些符合异地参保地转诊人员(比如:因急诊急救急需转移到外地进行医治,在医院开转诊证明后到外地就医,治疗结束后也可报销)关于异地门诊报销的流程,主要有:一、医院开转诊证明;二、去当地社保登记;三、取得外地就医的医院发票;四、社保局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人在B居住,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如果该人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其住院治疗后的相关费用可以回A报销,需持异地就医手续、出院诊断、出院收据、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到A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业务大厅报销。如果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方可报销(急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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